快开庭了找广州刑事律师还来得及吗?
在刑事案件的诉讼过程中,很多犯罪嫌疑人都没有认识到辩护律师的重要性,也有些想请律师,但是出于对律师费用的顾虑而迟迟不请律师。那么,当案件快要进行到庭审阶段了才请律师还来得及吗?
1. 什么时候开始可以请律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事实上,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除了可以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1至2人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因为从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其就有权委托辩护人了;但需注意,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依法而言,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就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其有权委托辩护人。对人民检察院来说,其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也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而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2. 开庭前请律师有什么用?
《刑事诉讼法》赋予了辩护律师多项权利,这些权利在开庭前仍然可以适用,例如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此外,辩护律师在开庭前可以提交法律建议书,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意见。
可以说,在刑事案件的各个阶段,律师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就算快开庭了,能请律师的最好还是请律师参加庭审。
刑事诉讼领域,辩护律师相比较其他辩护人,享有更多权力,因此最好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担任辩护人。如果因为经济原因等无法请律师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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